通过对男女篮名单进行梳理发现,本届奥运会共有13支男女篮使用归化名额。显然,“归化球员”已经成为当今FIBA比赛中不可避免的话题。
国际篮联(FIBA)在其章程中写入了“归化球员”规则
第二十条 国家队参加国际篮联组织的各项比赛时,队内可以有一名年满十六周岁后通过入籍或者其他合法途径取得该国国籍的球员。
第二十二条 球员年满十七周岁并代表一国参加国际篮联组织的重大国际赛事后,不得再为其他国家效力。
从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界定一名球员是否为“归化球员”的关键点是该球员是否在16岁之前获得了自己想要代表的国家的国籍。国际篮联也缩小了对“归化球员”的解释。国籍”:“与希望代表的国家有血缘关系的外国出生球员必须通过 16 岁之前获得的护照证明其合法国籍,无论当地法律如何规定。”
本届奥运会上,德国男篮的尼克·韦勒-巴布(Nick-Babb)、法国女篮的加比(Gabby)和德国女篮的亚历克西斯·彼得森( )日本篮球归化球员,这是一个让人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的情况。入籍但因未及时获得护照而被视为入籍。
据统计,迄今为止,历史上已有86个国家和地区的男篮有过归化球员出战的记录,女篮则相对较少,但数量也达到了46人。
首先,国家队需要补充归化球员。直接原因是某个位置存在薄弱环节。根本原因是国家的篮球训练土壤营养不良,历史上有移民背景的都是发达国家的多民族、先进国家。有了青训的双重加成,通常不用担心人才选拔问题,因此归化的需求相对较低。
其次日本篮球归化球员,当球队有归化需求时,下一步必然要面临执行的问题。无论篮协如何运作日本篮球归化球员,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可避免的框架和前提。法律规定的宽松或严格将对入籍的难度产生决定性影响。
如果入籍国的入籍条件对球员的血缘关系、居住期限、是否需要放弃原籍国等做出限制,并设定不同的入籍门槛,那么就存在“克减”的风险。 “在入籍配额的价值中。日本法律规定:只有在该国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外国人才能申请护照。这就导致日本篮协注定只能从J联赛中选拔归化球员。不过,随着日本职业联赛逐渐放宽外籍球员的使用限制,未来他们的归化球员池将会越来越大。